我要查詢 :行駛證辦理行駛證補辦行駛證年審
辦理條件
初次申領機動車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辦理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公車單位的被委托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屬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原件;
4、屬于單位車輛代理登記的,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5、屬于換領的,還應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辦理流程
1、現場申報:第一步:到車管所、交警分局、區(市)縣交警大隊查驗車輛;第二步: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第三步: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第四步:到牌證窗口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
2、窗口受理:車管所工作人員受理符合規定的申請;
3、檔案復核;
4、制證歸檔:車管所一個工作日內發放行駛證并將申請人的資料記錄存檔。
辦理地址
辦理時限及費用
審批時限:1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