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查詢 :生育保險參保生育保險繳費生育津貼申領
辦理條件
1.沈陽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2.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醫療保險待遇期內,從2009 年9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醫療費補貼待遇。
3.從2010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待遇期內,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因分娩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籌支付范圍。
辦理材料
沈陽市生育保險采取與基本醫療保險捆綁繳費的方式,在申報核定工作方面與基本醫療保險保持一致,參保單位在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各項業務的同時生育保險的各項業務也隨之變動,參保單位不用另行辦理。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應于每月20日前到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申報、核定、變更手續,并于次月的15日前,到地稅部門申報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費。
注意:
1.新建單位在批準成立或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到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參保登記和申報核定手續。
2.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從次月起停止該單位參保人員的生育保險待遇(同時停止該單位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并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3.沈陽市生育保險采取與基本醫療保險捆綁繳費的方式,在申報核定工作方面與基本醫療保險保持一致,參保單位在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各項業務的同時生育保險的各項業務也隨之變動,參保單位不用另行辦理。
辦理地點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免費
辦理時限
30天